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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敬酒变“刑”酒:酒后伤人,获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26-04-22 09:53:58 打印 字号: | |

酒后因敬酒起争执,一拳打出两处骨折。近日,江阴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2025年1月某日晚,被告人王某在某夜市烧烤摊饮酒吃饭。期间,因敬酒一事与被害人赵某某发生争执。酒后一时冲动,言语争执逐渐升级为肢体冲突。在双方推搡过程中,王某用拳头击打赵某某左侧胸腹部,致其左侧胸壁皮下气肿,第7、8肋骨2处骨折。经鉴定,赵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对被害人赵某某进行民事赔偿,并取得其谅解。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

本案系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本无积怨,仅因酒后言语不合便情绪失控,挥拳相向,触碰法律红线。

万幸的是,王某虽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但其案发后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体现了其认罪悔罪的态度,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酒精从来不是冲动的“免责牌”,更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日常生活中,因饮酒琐事引发的冲突屡见不鲜,但纠纷需靠冷静沟通,切勿逞强好胜诉诸暴力。暴力只会加剧矛盾,轻则面临民事赔偿、行政拘留,重则触犯刑法、身陷囹圄,最终付出自由与金钱的双重代价,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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