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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法院开展长江增殖放流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04 17:17:36 打印 字号: | |

2026年2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五周年之际,江阴法院联合江阴农业农村局,共同举办“法护长江五载 共助绿水安澜”长江增殖放流活动。

无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靖宇,江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晓燕,江阴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舒广权,江阴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浩,无锡中院环保庭庭长王静静,常熟检察院副检察长邢桂霞,张家港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丁建勤以及太仓检察院、江阴公安局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护渔员代表等共同参与活动。活动由江阴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林主持。

随着活动的启动,120尾中华鲟、2000尾胭脂鱼、2000尾长吻鮠鱼苗跃入江中,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注入了新的活力。

《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实施以来,江阴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守护长江母亲河一江春水永续东流”为己任,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长江大保护,五周年是一个里程碑,更是一个新起点。下一步,江阴法院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探索和创新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各项举措,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为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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