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8日,《人民法院报》第05版刊登无锡法院文章——《司法匠心织就宜居城市美景》,其中第三部分报道了江阴法院汇聚多方合力,筑牢居民安全防护网的经验做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破解住宅消防隐患
筑牢居民安全防护网
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会成为被告。
原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以某小区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为由,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履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这是我市首例消防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江阴法院院长陆晓燕介绍,“我们高度重视,依法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核心在于监督消防救援大队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而非简单就案办案,最终目的是推动隐患整改,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小区存在哪些消防隐患?又是什么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未履职呢?带着这些疑问,合议庭成员开展了广泛的走访和调查
楼道内消防通道被居民用围栏圈占,堆放大型鞋柜;消防栓被废旧纸箱遮挡,开启困难;灭火器过期、消防管网老化、阀门锈死……众多的问题叠加,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可小区居民对此却并不在意:“这本就是我家门口,放鞋柜怎么了?住了十几年都这么放,也没出啥事儿啊。”“这些纸箱子是攒着卖钱的,堆门口不碍事……”
消防救援大队同样一肚子苦水:“我们哪是不履职啊,真是有苦难言!每次上门排查,都是磨破了嘴皮,有时门都不让进,更别说整改了。按照法律规定,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住建部门、街道办等都对小区消防安全负有监督、指导职责,单靠我们消防一家,很难啃下这些硬骨头啊!”
通过走访调查,合议庭成员既看到了消防隐患的紧迫性,也摸清了整改受阻的症结——居民安全意识薄弱、部门协同机制不畅、单一执法力量不足……要打破僵局,必须以司法监督为支点,撬动多方合力。
在法院的督促下,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公安、住建、街道等部门制定“先劝导、后执法”的阶梯式整改方案:结合火灾案例在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讲,发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单;对仍有抵触的住户,当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出示类似案例中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大多数居民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都主动清理了杂物。对个别坚持不整改的,明确告知将依法支持消防部门作出处罚乃至强制执行,最终让他们打消了侥幸心理。”江阴法院行政庭庭长沈金锋介绍。
经过一个月的集中攻坚,小区消防通道内的杂物被彻底清运,消防救援大队对消防设施也进行了全面的维修和更换:增加一路消防立管以解决消防管网老化问题,更换消防栓,配备烟雾感应装置等以及时应对险情。
如今,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崭新的灭火器整齐摆放,居民们再也不用为安全隐患担忧。“以前,晚上听到消防车警报声就害怕,现在整改到位,心里踏实多了!”小区居民王女士笑着说。
检察院以消防救援大队已积极履职为由,决定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共安全隐患已消除,检察院之公益诉讼目的已全部实现,最终裁定准予撤诉。

法官实地查看小区消防设施
案件审判长陶晓东表示,案件的结束并不代表消防救援大队履职的结束。以府院联动为切入点,法院与检察院、消防部门之间建立了长效机制,明确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等举措,形成了“消防执法+司法监督+社区共治”的治理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