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省法院发布5起严惩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由江阴法院刑事庭审理的《陈某燕贩卖、运输毒品案——依法严惩医药从业人员涉毒犯罪,坚决阻断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入选,一起来看看吧!

陈某燕贩卖、运输毒品案
陈某燕贩卖、运输毒品案
——依法严惩医药从业人员涉毒犯罪,
坚决阻断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简要案情】
被告人陈某燕系某药房实际经营者。2024年1月至3月,陈某燕明知郭某敏、周某、郭某岑等人滥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网络销售、寄递送达等方式,向上述人员大量贩卖上述药品合计4800粒,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后公安机关将陈某燕抓获并扣押上述药品9000余粒(每粒含有效成分50mg)。
【裁判结果】
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告人陈某燕多次贩卖、运输毒品,数量较大,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陈某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据此,依法判处陈某燕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典型意义】
列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管理、使用。本案被告人作为药店经营者,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向多名滥用精神药品成瘾人员大量贩卖,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判处相应刑罚,依法打击医药从业人员违规贩卖麻精药品的行为,坚决阻断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