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可能会给其他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如违反规定,轻则给予行政处罚,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也使一些不法分子发现“商机”,向企业或作业人员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来牟取私利。近日,江阴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7月至9月,被告人刘某应他人要求,向上家购买购买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41张、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1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张,出售给他人并收取人民币108600元。经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被告人刘某出售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41张、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1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张均不是前述行政机关核发的证件。


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现已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8600元,暂扣于江阴市公安局。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已构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江阴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对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刘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8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特种作业操作证俗称“安全证”,是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凭证,不仅事关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大于天,法官在此提醒,想要从事以及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到合法有效的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培训考证,不可盲目相信网络推荐快速考证、轻松包过等虚假信息;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招工、用工时应严格审核从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真实有效,严禁无证、持假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