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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法院筑基固本,当好执预融通“先行军”
  发布时间:2024-01-17 10:04:3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江阴法院更新司法理念、践行能动司法,创新建立“执行+预重整”融通机制,在打破执行与破产程序壁垒方面革故鼎新,充分叠加执行的效率优势与破产的统筹功能,更好推动涉企终本案件清理与困境企业挽救出清。

一是精准发力,甄别重整价值。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调查、审阅账册、走访员工等形式,对被执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社会风险隐患等进行全面摸排。经“执预融合”团队判断具备重整价值的企业,第一时间引导其提出预重整申请,将债权申报审查、资产调查管理、偿债方案制作、各方协调沟通等破产管理工作前移至执行中完成;对于无需实施重整或重整条件不足、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引导其进入预和解,对偿债方案争取2/3以上债权金额多数通过,为后续和解成功奠定基础;对于明显资不抵债且无拯救希望的企业,直接在执行中将其资产变价处置完毕,再将拍卖款转入清算程序统一分配。如在江阴某钢管有限公司系列案中,执行法官在掌握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了解主要症结在于管理层矛盾之后,通过“执行+预重整”引入新投资人,有效解决了管理层矛盾,帮助其脱困重生,该案入选“2023年度江苏法院能动执行保障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并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执行案例”。

二是科技助力,共享财产信息借力“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鱼眼式”电子封条基础上迭代升级,综合运用查封财产监管及称重等物联网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实施全方位监管,并实时共享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保障“执行+预重整”有序开展。如在江阴市某热模锻有限公司系列案中,由于企业缺乏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债权人对其能否重整成功存在疑虑,江阴法院灵活运用“鱼眼式”电子封条、委托评估平台等柔性执行措施,与预重整引导人、债权人、投资人等共享财产信息,打消债权人疑虑,成功引入外部投资2400余万元,一揽子执结了涉该企业案件25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三是协同聚力,促成成果转化。对于被执行人的资产处置问题,江阴法院利用执行程序“短平快”的优势,快速完成资产审计评估调查及低效资产剥离处置等工作,无论最终能否重整成功,期间完成的中介成果在后续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中均直接使用,避免同质化重复劳动,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如在江苏某能源有限公司案中,充分叠加“执行+预重整”程序优势,在执行中完成债权审核、资产处置,并取得2/3以上债权金额多数通过,转入庭内重整直接运用上述成果,成功解决了破产程序冗长拖沓的问题,该企业自重整短期内即重整成功,有效提高了重整案件办理效率。


 
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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