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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剧热播引贪欲 上传视频担刑责
  发布时间:2023-06-20 11:07:41 打印 字号: | |

是否曾在手机app上追过韩剧?当都教授以超能力改写偶像剧、当蒙面歌王刷新综艺的新形式,彼时, “韩剧TV”可谓是风行一时但你是否想过这其中有可能涉及侵权甚至构成犯罪呢?

2019年5月底,被告人熊某、李某、黄某等三人在未获得相关韩剧影视资源著作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山寨版“韩剧TV”APP,并通过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随后三人分工并设立公司以进行APP推广及广告接洽;被告人李某带领员工从网上下载影视作品的视频上传至后台服务器上供客户在APP上在线观看,同时招募人员张某对该APP进行再开发。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韩剧TV”APP在华为、OPPO、小米、VIVO等手机应用市场上线,非法复制韩剧795集、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21万余元。法院认为,四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共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中被告人熊某是主犯,其余三被告人是从犯。法院对被告人熊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9万元;对另外三被告人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缓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各被告人服判未提起上诉。

本案属于新型网络犯罪,社会关注度高,并入选2022年江苏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例之首。我国与韩国均加入《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故包括韩剧在内的韩国作品在我国可以受到同等保护。本案四名被告人均为硕士、本科学历,本应成为创新性人才,却无视他人的创作及权利,通过在正规手机应用市场上线涉案APP,利用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侵权影视作品,以承接广告业务收取广告费的形式获利,为其非法经营披上合法外衣,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高额罚金。该案判决后,人民法院报、江苏高院以及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等几十家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报道。人民网、中国新闻周刊等一百余家媒体在微博进行了报道,阅读次数3.9亿以上,冲上微博热搜。同时抖音上也有几十家媒体予以报道,冲上抖音热榜。本案判决一方面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自觉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另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发展,对知识产权国际舆论产生正面影响。(徐芝若)


 
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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