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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一品牌】徐霞客人民法庭:构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2-10-25 17:13:12 打印 字号: | |

江阴市人民法院徐霞客人民法庭秉持“强化府院联动、坚持矛盾多元化解”的工作理念,构建金融纠纷调裁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实现金融纠纷专业化、集约化审判,围绕“科创江阴“三年行动计划”和“霞客湾科学城”建设目标,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发挥金融专业人士业务优势,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下属金融调解委员会审核通过,六名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入驻调解平台,参与金融纠纷的诉前指导、协调化解等工作。借助这些调解员在金融方面的专业优势,调解成功可能性更高,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

二、开展金融案件诉前指导,规范诉讼行为提升审判效率

对金融纠纷起诉要点案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归纳金融纠纷案件审理要素,并加强对金融案件进行诉前引导,对金融借款案件的起诉要素进行统一,引导金融机构规范诉讼请求,明确本息金额及计算方式,并逐项提供相应证据,制作证据目录和摘要。

三、完善审判架构,实现繁简分流

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对案件复杂程度有一定把握后,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审判组合对涉及同一金融机构的同一类型纠纷案件集中开庭、批量处理,大幅缩短案件的流转周期,充分实现案件审理的“短、平、快”。通过推行要素式审判,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繁简分流的效果,通过典型案例实现“解决一案化解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推进联动机制建设,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发展大局

做好金融纠纷案件的收结案统计工作,每季度向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通报相关审判情况,预警金融风险。定期通报金融案件立、审、执的一体推进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举措。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遇重大金融风险事件时,共商共议,共同防范金融风险,服务江阴高质量发展大局。

某银行与某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5520万元,在贷款期限到期时,某公司仍结欠某银行4800余万元本金,后续又产生了390余万元利息,于是某银行诉至江阴市人民法院。

该案立案后,鉴于案件诉讼标的较大,徐霞客法庭高度重视,与金融调解员一起组织双方沟通、调解,金融调解员利用自身多年金融工作经验及专业金融知识的优势,通过实地勘察走访,了解某公司目前资产、经营状况等信息,为某公司建议多种还款计划方案,某银行也考虑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积极向上级分管行汇报和解方案,帮助企业纾困,双方经过多轮磋商,终于达成和解,法院当天出具民事调解书,充分体现了金融审判工作“高效审理”的特点。


 
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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