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7日,省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最美法官”推选活动有关情况。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效增,政治部副主任、教育处处长吕娜出席发布会,省法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张志平主持发布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推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全省法院先后涌现出一批忠诚担当、勤勉敬业、公正为民、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为了更好地宣传先进、学习典型,激励全省法院干警担当作为、比学赶超,2014年和2018年,省法院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报业、省广电总台,先后两次在全省法院开展了“江苏最美法官”推选活动,共推选出“江苏最美法官”20名。通过开展推选活动,集中展现了新时代江苏法院队伍建设成果,充分展示了江苏法官良好的精神风貌,在鼓舞士气、激励队伍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今年我们即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持续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英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砥砺前行,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法院、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最美法官”推选活动。
推荐对象及条件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推选,从全省三级法院6855名员额法官中推选出10名“江苏最美法官”、18名“江苏最美法官”提名奖,作为新时代江苏法院法官群体的优秀代表。根据计划安排,各设区市法院各推荐候选人2名、南京海事法院推荐候选人1名、省法院(含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推荐候选人1名。
本次推选对象为全省法院员额法官,作为候选人首先要满足在审判执行岗位上担任法官满5年的任职年限要求。同时,候选人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公平正义,忠诚履职,担当实干。
二是办案实绩突出。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目标,爱岗敬业,依法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办案能力强,办理案件数量多、效果好,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在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无错案、重大过失以及引起重大涉诉信访案(事)件。
三是司法作风优良。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把为民服务融入司法实践,在执法办案中能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心尽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彰显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服务群众事迹朴实感人。
四是人民群众认可。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于律己,刚正不阿,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职业形象优良,在当地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
五是荣誉基础扎实。一贯表现优秀,获得过一定的荣誉或奖励。2018年以来,曾荣获过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等荣誉、曾荣立过个人二等功或以上奖励的,优先推荐。
活动组织及推选方法为保证“江苏最美法官”推选活动顺利组织实施,成立“江苏最美法官”评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评选委员会由三方面人员组成:一是联合主办单位领导,二是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监督员,三是媒体支持单位负责人。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推选及宣传相关工作。
推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地法院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及时公布活动有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征求对于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再从初步人选中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最后从推荐人选中评选出本届“江苏最美法官”。
初步人选和推荐人选产生方法由各市中级法院、南京海事法院根据推荐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及本地情况自行确定。推荐人选确定后,在各市中级法院内外网和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江苏最美法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推选活动工作安排
从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分为四个阶段,具体为:
第一阶段:各地组织推荐。从8月中旬至9月中旬,由各地法院根据推荐条件,广泛推选候选人初步人选。“江苏最美法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二阶段:集中宣传展示。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由省法院会同有关媒体,对所有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中展示,分地区分期分批在相关媒体推出。
第三阶段:组织开展评选。从10月中旬至10月底,采用网络投票、法官投票和评选委员会现场投票三种方式相结合,提出“江苏最美法官”建议名单,报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示。
第四阶段:社会公开发布。适时举办第三届“江苏最美法官”颁奖活动,公布本次推选活动结果。对被推选为“江苏最美法官”的10名候选人,由主办单位共同授予“江苏最美法官”称号,其他候选人,由主办单位共同颁发“江苏最美法官”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