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以来,江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稳定扎实有力,服务发展担当作为,司法为民务实高效,以高水平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29日,江阴法院被中共无锡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无锡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集体”称号。5月30日,江阴法院被中共江阴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机关”,获评2021年度市级机关综合考核“第一”等次、2022年一季度“攻坚突破奖”。江阴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期开辟“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专栏,集中展示我院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挺进主战场、护航新征程”中所取得的司法业绩。
一、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系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021年以来,江阴法院综合运用“庭外债务重组”衔接“庭内重整和解”、“个案审判执行”衔接“破产及强制清算”等多种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因案施策,依法处置澄星系、海达系、倪家巷系、中南系等114家困境企业,联动审执结相关个案2468件,化解破产债权930亿余元,盘活土地房产400万余平方米,妥善安置职工近4万名。
“巧用破产”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打通破产入口,启动债权人监管及管理人调查,及时发现资产转移,通过行使破产撤销权、破产解除权、禁止抵销权等民事路径,挽回债权人损失1023万余元;通过向公安移送转移资产线索,刑事立案4起,追究刑事责任7人,挽回债权人损失6000万元。
加强府院联动,建立长效化企业破产处置协商联动机制。协调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税务、金监、银监、人行、人社等部门,建立企业运营风险分类检测和动态预警机制,有针对性采取政策帮扶、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等措施。建立破产招商配套机制。协调资规、招商等部门,对破产清算中的财产转让和破产重整中的股权投资,辅以土地变性、产权过户、统筹规划、招商引资等支持,保障破产处置顺利推进。
建立稀缺资质保护机制。对于采用重整式清算的企业,协调相关部门,保产能指标、保稀缺资质等,切实推动“营业跟着资产走,人员跟着营业走”。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完善重整企业衍生信用修复制度,将重整后企业信用与重整前企业信用划分开来,或一同体现在记录中,以帮助企业恢复正常信贷,维持资金链稳定,保证企业正常运转。
二、公正审理商事案件,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依法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商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主体,妥善平衡各方利益,提振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灵活使用财产保全措施,在省内首次使用鱼眼式电子封条的“活查封”方式,尽最大可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21年以来共审结涉企合同类纠纷14082件,涉及标的金额4.73亿元。
依法审理金融类纠纷案件。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推动营造安全稳定的融资环境,2021年以来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证券期货案件696件,标的金额31.6亿元。妥善审理股权融资、保理合同、让与担保等新类型纠纷案件,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加强与人民银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监管部门的联动,更新报送金融审判数据,为金融监管提供参考。
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针对生产企业面临上下游产业链“退单潮”问题,依法合理认定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妥善处理熔喷机、熔喷布、口罩、口罩机等涉防疫物资买卖纠纷523件,涉案标的11.08亿元。严格审查合同解除条件,有效平衡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强化司法功能拓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以大要案专报、情况反映、调研报告、年度报告等形式及时提出司法对策和建议,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加强与工商联、商会、企业沟通联系,与市工商联、市商会共同成立“江阴市法联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落实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措施。联合市金融局、新国联集团及11家银行召开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座谈会,在市委组织部协调下创建江阴市青年金融人才司法实践基地,为青年金融人才提供法律培训和司法实践平台。
今年4月启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通过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听取意见、案件回访等方式,选派民商事法官对全市320家不同性质的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走访调研和法律服务,为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