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法院召开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站)建设工作推进会。江阴市司法局副局长、江阴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彭松波,无锡市律师协会江阴市分会会长李平,副会长徐雪峰及律师代表;江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晓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见良,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陶晓东,立案庭庭长计珉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立案庭计珉庭长首先介绍了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站)的相关背景和工作进展情况,律师协会会长及律师代表对加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推进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站)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双方还进行了互动交流和工作会谈,并达成共识。
陆晓燕院长指出:律师是诉讼活动和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参与者,对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为民、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工作部署,公益律师进驻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职能作用,协助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过程中具有独特优势和现实意义。
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站)建设工作,陆晓燕院长强调:一是突出功能定位,切实增强工作的目标价值。切实把公益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断强化工作的制度性、规范性、长效性。二是加强统筹协作,着力创造便利的机制条件。要明确服务站岗位职责,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不断丰富工作项目内容,做好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公益律师进站充分履职提供便利条件。三是突出工作实效,体现司法为民的服务成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进站公益律师要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适当诉讼指导、帮助等方面对有诉讼需求的群众提供帮助,用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新要求、新期待。
最后,江阴法院与无锡市律师协会江阴市分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站)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