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虽然标的不是非常巨大,但是相当的复杂。江阴法院在协调中,从各债权人的角度出发,针对矛盾点对症下药,妥善化解案件矛盾,充分保障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抵押权人也顺利受偿,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对法官的付出非常感谢!”近日,一执行案件申请人特地给江阴执行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担保公司与被执行人江阴某钢制品公司、赵某等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江阴某钢制品公司、赵某应偿还江苏某担保公司垫付款3034800元、利息、违约金等;对江阴某钢制品公司的上述债务,江苏某担保公司有权以江阴某钢制品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赵某名下的不动产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分别以债权数额400万元、20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江苏某担保公司向江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通过对案件的研判以及多次现场勘查,依法决定对涉案的抵押财产进行处置。然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设备存放地厂房所有人及其他债权人)向承办人反映,被执行人已经拖欠了大半年近百万元的厂房租金而且还存在大量借款尚未偿还。“这些设备你们不能拿走,如果卖掉了,那欠的租金和借款谁来还给我们。”

为了保障设备拍卖后能够顺利交付,承办人多次召集各方债权人到现场,耐心地从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到债权债务金额的确认,从执行程序的法律释明到各债权人的权利救济一一进行协调。最终,在保障了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江阴法院执行局制定的处置方案获得了各债权人的认可,拍卖的机器设备得以顺利交付,执行案件也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