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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警、阻执行,这位法务栽了!
  发布时间:2020-09-09 11:07:04 打印 字号: | |

“喂,110吗?这里有人自称江阴市人民法院过来执行,没有任何执行材料,我要求你们出警处理!”最近,江阴法院一起案件的执行现场发生了这样一幕,一名自称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务为阻执行竟然报警,而当时的现场是:法官出示了执行公务证件,而且身着制服,佩戴法徽,并且法院的警车就停在旁边。

 

【案情简介】

工行江阴支行与无锡A公司、上海B公司、胡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阴法院判决:无锡A公司归还工行江阴支行借款本息4534401.27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赔偿工行江阴支行律师费损失99684元。对无锡A公司的上述债务及本案诉讼费,工行江阴支行有权以无锡A公司名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和两处房屋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上海B公司对无锡A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胡某某对无锡A公司的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为阻执行,这名法务竟报警】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江阴法院向被执行人的电子送达没有成功,之后邮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也均被退回。于是,2020年4月26日下午,江阴法院执行人员前往无锡A公司抵押不动产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就在执行人员了解情况的时候,一名自称是被执行人无锡A公司法务的男子徐某某到达现场,但是却没有提供委托手续,执行人员告知徐某某可以第二天带好委托手续到江阴法院执行局处理。

然而在执行人员起身离开并打算张贴查封公告的时候,徐某某又挡在执行人员前面,要求执行人员“执行材料要留下来”,并声称“我要打110的”“我不会让你走的”,并用手机以“有人自称江阴人民法院过来执行,没有任何执行材料”的理由报警。

没过多久,民警到达了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向民警出示了证件并说明现场的情况,民警当即告知徐某某确实是法院执行,他们应当予以配合后离开现场。

然而在执行人员向承租人调查、送达相关材料时,徐某某仍然不听执行人员“不要阻碍我们执行”的警示,几次打断执行人员调查,对承租人声称“你们(承租人)有任何事情,你们和我们出租方谈啊”,在执行人员再次警示时,仍声称 “你们(法院)不能跳过我们的,我们是有租赁关系的”,不听劝告自行其是反复打断执行人员的工作。

 

【罚款5000!复议被驳回】

江阴法院对徐某某作出罚款决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徐某某不服该罚款决定,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驳回徐某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执行法官有话说】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遇到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应当配合优先,存疑滞后,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或异议之诉等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本案中,江阴法院执行人员(着制服)到被执行人无锡A公司后,已经依法出示了相应证件,该公司工作人员徐某某非但没有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反而多次打断江阴法院执行人员的正常工作,甚至报警核查执行人员身份,既阻碍执行人员执行职务,又可能导致被执行人逃离、被执行人财产转移等,妨碍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因此江阴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处罚,以示惩戒。

 

 

 


 
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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