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 午,江阴市人民法院对以袁乃俊、姚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袁乃俊、姚泽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 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四年六个月;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没收扣押在案作案工具;没收冻结在案的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本金 和非法获利人民币1695082.65元及其孳息,上缴国库;继续追缴涉案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以及其他用于支持、资助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