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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正式运行
  发布时间:2019-07-23 11:23:52 打印 字号: | |

7月19上午,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正式运行。江苏高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亚平,无锡市委常委、江阴市委书记陈金虎,无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永才等调研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相关工作。

江 苏高院党组研究决定,根据江苏省政府确立的全省生态功能区规划方案,在基层法院设立九个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全省基层法院管辖的一 审环境资源案件。在江阴法院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集中管辖无锡市(不含宜兴市、滨湖区、新吴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常州市(不含武进 区)、镇江市(不含句容市)的19个市(县)区的环境资源案件。

 江苏省高院刘亚平专委等一行视察了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的专属审判区、办公场所、法官会议室以及立案大厅等,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江阴法院环资审判工作。三位领导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分别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刘亚平专委指出,江阴法院要勇于担当长江大保护的历史责任,自觉把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放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局中定位、谋划。一是机制建设高起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围绕服务绿色发展大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全流域、跨区域的制度优势。二是队伍建设高标准。要加强人才选拔和培训,精心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更新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要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时刻保持警钟长鸣。三是案件裁判高质量。要坚持系统化思维,准确把握环境资源审判规律,探索完善恢复性、预防性、惩罚性裁判规则和执行方式方法,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要坚持以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办理精品案件、打造典型案例、擦亮环资品牌。

 陈金虎书记指出:江阴法院要以第一法庭的正式运行为新起点,在提高政治站位上勇当第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面履职尽责上勇当第一,紧紧围绕全市共抓大保护的各项重点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提升审判质量;在推进改革创新上勇当第一,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着力破解制约案件质效的深层次问题;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勇当第一,坚持把专业化建设作为主攻方向,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让法院全体干警更加忠诚、干净、担当。

 时永才院长指出:江阴法院要以第一法庭的设立为契机,创造一流经验、打造一流品牌、争创一流业绩。一是要高站位,开拓环资审判新境界。切实将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要求落实到环资审判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要敢担当,探索环资审判新路子。要敢闯、敢干、敢试,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中国方案”的优质范本。三是要创特色,打造环资审判新品牌。要弘扬无锡环保审判的首创精神,创新发展无锡环保审判的经验做法,打造富有特色的审判品牌。四是要重协作,营造环资审判新环境。要加强本地和异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确保新的审判机制顺畅运行。

江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芳,无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弓建明,江苏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陈迎等领导参加调研。

江 阴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振华院长表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的设立,标志着江阴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江阴法院将继续擦亮无锡环保审判品牌,打造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为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江 阴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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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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