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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法院宣判以徐景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06-21 16:38:09 打印 字号: | |

 6 月19日下午,江阴市人民法院对以徐景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徐景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 罪、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 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有期徒刑1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6万元至1万6千元不等。这是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江阴法院宣判的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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