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下午,江阴法院刑事庭集中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葛广浩等人、被告人孙朋、被告人杨立军等人三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共计九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葛广 浩有期徒 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依法判处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孙朋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依法判处犯罪团伙纠集者杨立军有期徒 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其他六名被告人拘役五个月到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主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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