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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江阴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5-16 09:28:53 打印 字号: | |

2014年度江阴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三)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四)执行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本院年末政法编制226人,实际在职221人,离退休人员62人,聘用制合同工130人,承担遗嘱费用7人。由于我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年受理各类案件26815件,在市有关部门同意核定下,聘用制合同制工作人员130作为司法辅助人员,从事速录、书记员、辅警和驾驶员等工作。市法院内设1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政治处、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司法鉴定室、研究室、行政庭、刑事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知识产权庭、劳动争议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另下辖滨江人民法庭、周庄人民法庭、华士人民法庭、青阳人民法庭、徐霞客人民法庭、长泾人民法庭、临港开发区人民法庭等7个乡镇法庭。 其人员费用、日常收支统一由市法院一级核算。


二、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 8152.94万元。全部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中有611万为中央、省政法转移资金拨付。。


2、支出总计9064.71万元。包括:


公共安全(类):支出8428.0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开展审判执行业务活动、单位日常运转、基础设施修缮、设备购置以及人员工资等工作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636.62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三公经费说明:2014年我院共支出三公经费338.91万,其中警用公务车更新683.6万元,1-10月用于各类车辆78联,在201410月移交财政10辆待更新,全年公车运行经费209.99万,公务接待费45.32万。


预算决算差异说明:2014年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为-14.51%,财政资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率-3%,主要原因动用上年行政结余和有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加。2014年行政公务“三公”支出255.31万,比上年341.9万减少86.59万,原因在于落实厉行节约制度,削减公务招待支出,全年共接待各类来人152批次,1170余人次。其他资本性支出中的“三公”支出为更新车辆费用,共683.6万元。另外会议费支出17.77万,主要为我院2013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审判权司法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后,在我院召开的一系列研讨会支出的印刷、住宿、交通等费用。2014年培训费支出55.09万元,为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和自行组织的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费用。2014年市法院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案数创历年最高,审判执行工作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其内部执行财务纪律也更加规范,建立了物资采购审批验收流程,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管理的货物和服务,全部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落实,采购经费的预算、支出率为100%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审判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七、基本支出,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用于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收入决算表2


收入决算表3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7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8


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9

 
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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