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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周继业副院长深入基层现场办案 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
  发布时间:2015-06-23 16:24:53 打印 字号: | |

2015 年6月12日上午,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带领合议庭成员到江阴市青阳镇现场办理一起申请再审案件【再审申请人江阴市第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与被申 请人江阴市宏盛橡塑有限公司、黄伟燕调解协议纠纷(2015)苏审三民申字第00328号】,周院长一行认真听取了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关于该纠纷由来和案 件事实等方面的汇报和法律疑惑,总结归纳争议焦点,逐一进行法律释明,结合现场勘察和走访了解情况,提出协调建议和化解方案。

该案双方矛盾由来系因第三橡胶公司建造新厂房妨碍宏盛公司采光等自然条件所致,双方在当地基层组织协调下反复磋商先后达成了《调解协议书》、《补充协议》, 为新建厂房事宜协商解决并达成民事和解。上述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可撤销情形并无不当。第三橡胶公司请求撤销《补充协议》并要求返还已付 款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2014)澄青民初字第0591号民事判决驳回江阴市第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第三橡胶公司 不服上诉,无锡中院以(2014)锡民终字第1964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第三橡胶公司不服无锡中院判决,向江苏高院申请再审,省法院依法组成 合议庭,由周继业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于2015年4月9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听证并进行了调解。目前,江阴市第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已向江苏高院申请撤回再审申 请。青阳镇、村两级正按照省法院合议庭的建议方案,开展后续协调化解工作,以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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