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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发布时间:2013-11-12 09:15:41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适应公正司法的要求,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我院被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院积极推进“1+N+N”审判组合模式改革工作,通过增加法官助理这一新的变量,重新配置审判资源,建立一套高效的审判模式。目前,全院已形成了38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组合,从1-10月综合绩效指标看,在法官人数未有明显补员情况下,全院结案15328件,同比增长37.94%,同时,审判质效也不断优化,长期未结案件明显减少,案件久拖不决问题有效改善;审判组合成员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有效提升,干警自觉加班加点,全员齐心协力,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队协作精神,审判组合模式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按照试点方案提出的的各项要求,成立江阴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本院关于合议庭和独任庭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实施意见。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创造能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推广的优秀经验,推动我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江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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