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上午,我院刑事庭在青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江阴市人民检察院青阳检察室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我院刑事审判庭首次进驻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此举方便了人民检察室支持公诉、被告人出庭及证人出庭作证,同时也创新了法庭普法教育方式,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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