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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网》讨薪不成封堵高速 恶意之举讨来刑罚
作者:黄继红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10-10-18 14:01:11 打印 字号: | |

因工厂连续拖欠三个月的工资,两名工人带头闹事,带领十余名工人封堵高速,以期把事情闹大,迫使有关部门出面解决,结果带头的工人因恶意讨薪讨来了刑罚。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和四个月。

 

被告人朱某和妻子都是某制衣厂的工人,一家老少五口都靠夫妻俩的工资生活,但是夫妻俩在工厂干了半年活,却只拿到三个月的工资。眼看着家里已经揭不开锅,老板连续拖欠三个月的工资也不给说法,朱某便和另一名被告人付某商量一起找劳动部门讨要说法。经当地劳动部门出面协调未果后,两名被告人纠集了同样欠工资的十余名工友到付某的租住处,商议迫使公司出面协商的主意,为了怕中途有人退缩,朱某还起草了一份决定书,由大家签名。

 

77日上午,两名被告人带领十余名工人到公司将用于生产的电和气阀门均关掉,并将开阀门的扳手拿走。在公司无人出面协调且有人报警后,两人又带领众人到高速公路上拦截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车辆,致高速公路大量车辆积压,经公安民警劝阻疏导,高速被堵近半个小时后才恢复正常通行。

 

经派出所协调,工厂老板最终如数支付了拖欠的工人工资,但是聚众闹事的被告人朱某和付某却因触犯刑罚站到了被告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付某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确己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所在单位拖欠工资是犯罪诱因,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苏法院网》2010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黄继红 居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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