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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特别庭审”开进校园
作者:居敏晓  发布时间:2010-10-18 13:42:32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近日,江阴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江阴市第一中学的体育馆,为10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直观、鲜活的法制教育课。

  据了解,该案的基本案情是:2007年夏天的一天下午,当时年仅17岁的被告人冯某和表哥到长江里面去游泳,当兄弟俩游完上岸时,发现受害人蔡某在堤岸边小便。冯某兄弟俩感觉受到了侮辱,于是责备蔡某不该做出这种不文明的举动,蔡某对冯某兄弟的指责不屑一顾,于是双方发生争执,冯某兄弟俩操起摩托车后备箱内的砍刀,朝蔡某砍去,致蔡某构成轻伤。案发后,冯某的表哥于当年被判刑九个月,而冯某则被网上通缉,于今年7月落网。经过控、辩双方陈述,法官最后对被告人冯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庭审后,法官还为学生开展了法制讲座。

  学生们感受了庭审宣判的全过程,获益匪浅。这次庭审对我们触动很大,通过观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冯某逃了三年最后还是被抓获,真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庭审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不能意气用事,更不能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来源:《扬子晚报》2010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居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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